社戏的社意思
“社”原指土地神或土地庙.在绍兴,社是一种区域名称,社戏就是社中每年所演的“年规戏”.
戏剧艺术的九大表现类型
戏剧艺术的九大表现类型
戏剧,指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即剧本。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戏剧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舞台上当众表演故事的一种综合艺术。以下是我整理的戏剧艺术的九大表现类型,一起来看看吧。
儿童剧
专供儿童演出或观赏的戏剧。一般以儿童生活和有关事件为题材,多选用童话、神话、传说等为题材,再根据儿童性格、情趣和心理特征、年龄特征而创作的戏剧。
电视剧
融合并发展广播剧和电影的特长,用现代化的录像手段制作而成,凭借电视来传播的一种视觉形象艺术。作为一门崭新的艺术,具有逼真自然地反映现实、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特点。电视剧的种类主要有:
(1)单本,即一次把戏演完的电视剧。
(2)小品剧,一般在半小时以内,有的甚至只有几分钟。提出一个现实问题或阐明:-个生活道理,人物极少,故事简单,短小精悍,耐人寻味。
(3)连续剧,指人物和情节是连贯的,每集故事自成段落,分集演播的电视剧。
(4)系列剧,指由几个主要人物贯穿全剧,但故事并不连贯,每集都有一个新的故事,上一集故事与下一集故事没有任何联系的电视剧。
活报剧
以速写手法迅速反映时事的一种戏剧形式,意即“活的报纸”。一般在街头、广场演出。多对反面人物作夸张漫画式刻画。
广播剧
利用广播传送,以人物对白、音乐及其他辅助音响为表现手段,展开剧情和刻画人物的戏剧形式。20世纪初随现代无线电广播技术的产生、发展而成。特点是直接诉诸听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不受戏剧舞台及时空的限制,能给听众丰富的形象感受和充分想象的余地。
哑剧
哑剧,不用台词对白,只以表情、动作表达剧情的戏剧。源于古代的情节性舞蹈。最早在印度、埃及形成无声表演的艺术形式。后在许多国家发展为一种独立的表演艺术。有的也被用作其他戏剧形式的表现手段。
话剧
话剧,这是以对话和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戏剧,比其他戏剧形式更接近真实生活。西方一般通称戏剧。我国话剧最早出现在辛亥革命前,称文明戏或新剧。曾在上海、武汉等地盛行,后渐衰落。影响较大的团体有春柳社、春阳社等。“五四运动”后,现代话剧兴起,称爱美剧或白话剧。1928年由洪深提议,改称话剧。
正剧
正剧,戏剧的一种类型。因兼有悲剧和喜剧的因素,也叫悲喜剧。在西方古代戏剧中,只有悲剧和喜剧,它们之间的界限极为严格。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期间,进步作家为反对封建专制和教会黑暗,宣传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和生活愿望,提倡这种戏剧类型。其特点是不受古典主义创作原则的束缚;兼有悲喜剧因素。正剧理论的首创者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狄德罗。他称正剧为“严肃喜剧”。继狄德罗之后,法国戏剧家博马舍对正剧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进一步的阐明,并定名为“严肃戏剧”。正剧由于兼有悲剧和喜剧的特点,能够多方面地反映社会生活,扩大和增强了戏剧反映生活的广泛性和深刻性,所以,19世纪以后成为戏剧的主要类型之一。此类剧有易卜生的《娜拉》、契诃夫的《樱桃园》等。
喜剧
一般以讽刺和嘲笑丑恶落后现象,从而肯定美好、进步的现实和理想为其主要内容。喜剧的矛盾冲突包括先进、美好的事物同落后、丑恶的事物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也包括丑恶与丑恶之间、先进与先进之间的某种冲突。喜剧性的本质是对旧事物的讽刺和否定,对新事物的歌颂、赞美和肯定。鲁迅认为,喜剧是“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其特点是以夸张的手段、巧妙的结构、诙谐的台词,以及对喜剧性格的刻画,把丑恶、落后事物的本质揭露出来而引人发笑。但笑是喜剧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笑引起人们对牛活中反面的、落后的现象以否定和批判。
悲剧
戏剧的一种类型。描写主人公因和现实环境的冲突,或因本身的过错而失败受难,以至毁灭的一种戏剧。悲剧的主人公大多是正面人物,或是英雄人物,或主人公虽不是英雄人物,甚至有严重缺点,但他要实现的某种希望还有合理因素,却因受到恶势力的打击而失败、受难或毁灭。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的定义是:悲剧是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行动的模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模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由于悲剧的主人公大多具有某种优秀品质,他们的失败、受难和毁灭是悲剧性的,令人同情的,具有启人深思的教育意义,所以,鲁迅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
【拓展】
戏剧特点
1.始于离者,终于和;
2.一言以蔽之,“谓以歌舞演故事也;
3.离形而取意,得“意”而忘“形”。
戏剧的艺术特点
戏剧将众多艺术形式,以一种标准聚合在一起,这些形式包括:诗、乐、舞。诗指文学,乐指音乐伴奏,舞指表演。此外还包括舞台美术、服装、化妆等方面。同时,戏曲以唱、念、做、打为基本手段,几乎将各类表演艺术成分集于一台。戏曲演员必须掌握“四功五法”(“四功”即唱、念、做、打,“五法”即口、手、眼、身、步)。
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已经表述了对戏剧本质的认识。他认为:一切艺术都是模仿,戏剧是对各种生物的行动的模仿。
以后,印度的第一部戏剧理论著作《舞论》也指明:“戏剧就是模仿。”19世纪以后,对戏剧本质的研讨出现了众说纷纭的局面,主要有观众说,冲突说,激变说,情境、实验室说等。
观众说:认定观众是戏剧的必要条件,也是戏剧的本质所在。法国戏剧理论家F.萨赛是这种观念的代表,他断言:不管是什么样的戏剧作品,都是为了给观众看的。“没有观众,就没有戏剧”,因而,戏剧的一切元素都必须与观众的欣赏相适应。
冲突说:以法国戏剧理论家布伦退尔为代表。19世纪末,布伦退尔指出:舞台乃是人的自觉意志发挥的场所,人物的自觉意志的发挥必定会遇到阻碍,主体为克服阻碍就要与之斗争,这就构成“意志冲突”,戏剧的本质就在于此。美国戏剧理论家J.H.劳森则把戏剧的本质归之为“自觉意志在其中发挥作用的社会性冲突”。他认为:由于戏剧是处理社会关系的,而人的自觉意志又必须受社会必然性的制约,因而,真正的戏剧性冲突必须是社会性冲突。这种观念可以一句话来表述:“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中国东汉时期的许慎[5]在《说文解字》中提出:“戏,始于斗兵,广于斗力,而泛滥与斗智,极于斗口。”认为戏剧是最富于冲突的生活场景的升华。
激变说:英国戏剧理论家W.阿契尔否定布伦退尔的“冲突”说,他把小说与戏剧相比较,认为小说是“渐变”的艺术,而戏剧是“激变”(crisis,又译危机)的艺术,戏剧所处理的是人的命运和环境的一次激变,这就是戏剧本质的所在。
情境、实验室说:早在18世纪,法国哲学家D.狄德罗就曾把“情境”看作戏剧作品的基础。黑格尔在谈到戏剧的特性时,也曾把“情境”与“冲突”联系在一起,并强调情境的本体意义。存在主义哲学家、剧作家J.P.萨特把自己的剧本称为“情境剧”,并把戏剧的对象说成是人在情境中的选择行为。B.布莱希特则把戏剧看作是一种科学的方法,认为:剧院乃是检验人类在特定情境中行为的实验室。这种观念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界定了戏剧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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