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想搞走员工又不想赔钱,在中小企业里是常见的,甚至在有些大企业里也存在,这主要取决于公司老板,以及公司一直形成的习惯。
作为企业用人单位的老板,有开除员工的权利,但想搞走老员工的老板是很少的,毕竟老员工是熟练工,除非是特殊原因。对此分析如下:
1、如果你是老员工。首先要知道什么原因造成老板要开除老员工的?如果是因为老员工失职、违纪、造成严重损失等原因,或者抱着得过且过混日子,抱着没功劳有苦劳的心态上班,那是应该赶走的,毕竟企业需要谋利的,不是福利院,所以最好主动找老板沟通认错,并好好的改正过错。或找自己直接领导说明原因,请求得到领导的帮助,以增加留下来的把握 。如果不是老员工失职、违纪、造成严重损失等原因,企业老版不肯留人又不想赔钱,那老员工还是要好好的与老板沟通,并让老板法律法规有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希望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为自己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要求即辞即走的,还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在沟通协商过程中,一定要低调,无论企业方是什么理由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你都不要大吵大闹,毕竟是自己事情已经发生,能和气顺利解决就是好事。所以不要太强势,免得伤了和气,而造成双方胡扯最终难以解决。
注意:
a、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b、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c、企业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和 赔偿金标准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你是第三方现场管理员或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HR,经常会面临着夹在中间很为难,上下得罪人,特别是HR,经常老板看谁不顺眼一句话,就要HR去把员工开除处理掉。为了事情完美处理,并不留后患,首先HR要敢于向老板要开除原因,并对原因进行分析,告诉老板要怎么处理,才是省钱又经济,又能降低劳动争议和纠纷的。特别是那种想赶掉员工,又不想出经济补偿金的老板,一定要把当中的用工风险分析透彻,讲清讲明,为了自己容易解决问题,尽量把事情的后果说严重点,给自己解决问题d空间留大点 。这样就是以后产生劳动争议的风险,老板也不会责怪于你。其次要敢于和被辞员工沟通,尽量以情、理、法的顺序沟通,少牵涉到法,因为法律法规一说,基本就是支付补偿金。尽量讲些人情世故,把纠结问题淡化,沟通过程选择在轻松的环境中进行,沟通时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尊重员工,善于倾听,这样容易让员工接受认同你的处理意见和方案,沟通好以后一定要形成相关纸质协议或谈话记录,双方签字完成后备案,这样万一后续有争议发生,我们也就有依据应付。
总之,作为老板不要以个人意愿和印象,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做冲动的决定。尽量听取专业人员的建议,采用合理合法的理由和方案处理员工,暴力开除员工是不可取的;作为HR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和风险点,知道相关处理程序,熟悉解决问题方式方法,发生事情一定要先查明真相和原因,不要听之任之没有自己的观点思想。要尽量帮助老板出谋划策,为员工争取合理合法权益,以求事情的平稳解决,不要推却拖延问题,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作为员工,要遵守法纪和工作规程,服从安排,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同事和领导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失职和违纪行为发生,给自己造成两难境地,做好自己才不会麻烦别人。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我愿社会安定,国家繁荣,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