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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退货地址怎么填联系客服?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3-01-18 20:00   点击:7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拼多多退货地址怎么填联系客服?

答:可以在订单链接那里直接点击客服就可以聊天了。

拼多多退货退款是需要商家同意的,先跟商家客服沟通协商,在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后,再去把商品寄回去,退货地址订单链接上都有的,商家没有另外给退货地址,就直接填写订单的退货退款就可以了。

二、公司如何与员工就工伤问题沟通协商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赔偿标准进行协商。职工受伤后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按着相关法律赔偿标准进行办理,签订赔偿协议。这样,一切都合法才免得以后有事会说不清。而且不参保时也可以按工伤对待,不过一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

法律分析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伤害,应当立即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事后进行私了,如果双方对赔偿没有异议的,可以不用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想要进行工伤认定,可以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如果协商不好,或者协商好之后不支付赔付的,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以自己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在生活领域,协商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润滑剂。在政治领域,协商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从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管理和决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这一民主形式运用广泛而普遍。协商如同一种静水流深的力量,推动着社会前进的巨轮,成为我们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

一切按着劳动仲裁出办法办理,走劳动仲裁的路子吧,这样,一切都合法才免得以后有事会说不清的。而且不参保是也可以按工伤对待的,只不过虽然一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最终是由你们厂出钱罢了。

至于员工违规,则是企业管理上的事了,你可以就此事对此进行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以后记着千万守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否则你怎么都亏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建议用人单位应该妥善做好保险工作。对于因为失职导致伤残用人单位一样要承担部分责任,相关免责申明,应该在合同中注明。讹诈也谈不上,一切赔偿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都是死规定。

三、OHS员工代表有什么要求

1总要求  

1)检查体系的策划、目标的设定、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危险源辩识安排;

2)从总体上检查文件是否符合GB/T28001的要求。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组织是否建立了与其活动、产品、服务相识应的职业健康安全(OHS)方针,其

内容是否与企业的总方针协调一致;

 2)方针是否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授权责任人监督和实施;

3)方针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是否包括两个承诺;

4)方针是否对组织的目标、指标给予指导;

5)方针采取什么方式被相关方所获取;

6)方针是否定期评审;

7)方针采取何种方式传达到全体员工,并被其所理解。

3策划

3.1对危险源的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1)是否建立并保持了对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控制程序;

2)组织是否进行了初始评审,对危险源进行了辩识,识别了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并已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了初始评审报告;

3)采取什么方法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如何考虑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

4)组织是否具备新项目OHS预评价程序;

5)组织的现场是否有特殊OHS的要求;

6)组织危险源辩识是否考虑了合同方、承包方及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7)对活动、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可能的更改或补充,将如何改变危险源和与之相关的影响;

8)是否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指定了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需要的技能和培训)

计划;

9)如何监测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2法规和其他要求

    1)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程序;

2)检查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途径;

3)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对其符合性作出评价;

 4)采取何种方式定期跟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5)组织如何向员工传达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方面的信息;

3.3目标

1)目标如何体现组织的OHSMS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2)有关职能和层次是否制定了量化(如可行)的目标,是否具有可测量的参数;并且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组织在建立和评审OHS目标时是否考虑了以下内容: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4)是否定期评审和调整OHS目标。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1)组织是否有明确的实现OHS目标的管理方案,并形成文件;

2)组织制定OHS管理方案的依据是什么;是否重点考虑了OHS目标和重大危险源;

3)OHS管理方案是否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实现目标的方法及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和界定;

4)OHS管理方案安排过程是否涉及到所有的责任方;

5)OHS管理方案是否已阐明了资源、职责、时间安排和优先次序;

6)OHS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方针和总体计划活动安排;

7)对OHS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是否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记录;

8)OHS管理方案是否进行了动态评价和修订;

4实施和运行

4.1结构和职责

1)组织是否明确了OHSMS各职能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如何沟通的;

2)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并提供了必要的资源;

3)组织是否指定了管理者代表,其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

4)如何人承担对OHSMS绩效的持续改进。

4.2培训、意识和能力

1)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了程序;

2)组织的OHS管理者代表是否具备必要的OHS知识和技能;

3)组织中可能产生重大事故危险的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人员是否都经过培训,培训记录是否妥善保存;

4)如何确定组织中层人员的OHS培训,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程度如何;

5)是否根据需要对培训计划进行了制定、评审和修改;

6)培训活动和效果是否进行了跟踪检查和记录;

7)组织的各层管理者是否具备了必要的OHS知识和技能;

8)是否明确特殊工种的培训,是否有上岗操作证和资格考核记录;

9)如何对相关方、临时工实施需要的培训。

4.3协商和沟通

1)是否建立并保持协商和沟通程序;

2)是否建立了内外沟通的渠道,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协商和沟通;

3)员工是否参与了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4)员工是否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OHS的任何变化;

5)员工是否参与OHS事务;

6)员工是否了解谁是员工代表及管理者代表;

7)组织是否有接受和答复员工和相关方关心的OHS问题的程序和制度;

8)组织的OHS方针、目标指标是否被员工和相关方所了解;

9)组织是否收集和公布各界对OHS的意见和看法的制度。

4.4文件

1)OHSMS文件是否覆盖了17个要素,并符合标准的要求;

2)OHSMS文件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明确;

3)OHSMS文件是否便于查询;

4)如文件采用电子版,则应确认其是否有效;

5)OHSMS文件是否与现行管理文件相结合;

6)组织各层次文件接口是否良好,是否相互支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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