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公德涵盖的关系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但社会公德又包
这句话准确来说是不对的,物权直接反映的是人与物的关系,但在实质上,物权关系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物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物权关系中,义务人为权利之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其义务一为不实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因此,物权是一种绝对法律关系。
二、社会公德,人际关系,社会风气之间的关系
社会要很好地运行,人们才会安居乐业。维护社会运行,人人有责,叫社会责任:一是守法,二是守德。法管犯罪而不管德。过去德由家族的族规、家法、校规管教,现今族规、家法都已废除,做了缺德事也就无人管了,对于素质不高,不能自觉的人,厂开了冲破道德底线的大门,而毫无阻拦。
社会公德是社会风气、人际关系的基础。守好公德,社会风气才会好,人与人之间矛盾就少,社会才会和谐。凡是到过发达国家的人,没有不佩服人家的社会公德的,那才是和谐社会!
三、社会公德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公德的使命是保护人们的共同生活,防止威胁人们共同生活的捣乱行为。在人类公共生活方面,除了法律维护外,社会公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公共生活以及社会交往的许多方面的关系要依靠甚至主要是依靠社会公德的力量来加以调整,凡是有人群的地方,社会公德都在发挥其职能。
社会公德的主要作用
第一、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
第二、改善社会风气,培养一代新人;
总之,提倡遵守社会公德是加强道德建设的一个基本内容。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建设中,提倡尊重社会公德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它体现着我们的文化并反映出我们的价值标准。在人类社会,无论是国家的政治生活还是个人的经济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规范和秩序状态下进行,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活动不可能是完全自觉的在规范和秩序下进行,这就有必要对人们的活动做出规范。在现代社会,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就是国家制定的有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体现在为人们行为指明方向,当人们在行为当中出现各种纠纷的时候,由法律来加以调整和解决。我们很难想象在现代社会没有法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法律所形成的人类有秩序生活的状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四、社会公德的特点
社会公德是人类社会文明成果的一种沉淀和积累。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基础性。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在每一个社会都被看做是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而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遵守社会公德,是对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在此基础之上还有许多更高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又昭示着一个社会 道德风气好坏的程度。 2.全民性。社会公德是社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适用范围。在同一社会中,任何社会成员不管属于哪个阶级或从事何种职业,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简单规则,都必须遵守,否则就要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国家、社会团体、机关单位有时甚至可以以国家权力或行政权力、经济权力予以干预。 3.相对稳定性。社会公德作为“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是人类世世代代调整公共生活中最一般关系的经验的结晶。这种最一般的关系,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里都存在着,因而,调整这种关系的社会公德在历史上比起其他各种道德分支来,具有更多地稳定性。而且社会公德总是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保存和发扬其进步的、合理的方面,剔除其落后的、不合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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