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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区别

141 2024-06-05 03:10 admin   手机版

1、性质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或员工单方面一种类似声明或者通知,告知已经与员工或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撇清或者声明与员工的权利义务终结。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凭此办理相关一切手续。

2、法律地位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的行为,不带有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的证明,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

3、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用人单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终止劳动关系,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区别:

前者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用人单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后者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两者是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注的情况,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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