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对家电维修工进行面试?
总不能拿顾客的机器让他去试修吧
一般要了解维修工的哪些技能呢 回答: 那不叫面试啊,叫技能考核 追问: 如何全面地进行技能考核? 回答: 首先应该了解基本的电工学、电子学的知识。电子学包括数字电路和模拟电路知识两大部分。其次,要会操作基本的电工工具:万能表、电笔、钳流表,示波器,摇表等。另外,还要了解基本的电子元器件的性能,如电阻、晶闸管、电容、电感,三极管等等的性能。了解市面上常见的小家电的厂家的产品性能、特点、说明书、维修手册,最后,要有耐心,严谨的心态才能做好一名修理工。
二、家电销售安装维修民事纠纷赔偿标准
这应该没什么标准。
既然是民事纠纷,应该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也可以上法院由法院判决。
三、关于电器售后服务协议的问题
建议协议中增加代理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为“XX”电器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方,为甲方的产品提供保修期内免费咨询,设计,安装,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是收费修理服务。并承担如此多的连带责任,当然,甲方得支付费用啊。
增加如因甲方产品设计(生产)质量缺陷而对乙方造成损失应合理赔偿的条款
四、关于房屋转租,损坏家电维修的问题
由于这份合同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房东一方拟定好了的,同时更改了重要条款而没有特意指出,违背公平的原则,有欺骗成分,故意加大承祖方的责任,侵犯承租方的权益。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认定该条约定无效,并要求归还维修费或者押金。
同时,法律规定,房东出租的设施设备本应在合理范围内能提供正常使用,有非人为故意造成的故障应该由房东负责维修。
当然,谈不拢的话,先搬走,押金以后再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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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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