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新建居民普通住宅小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最高标准为2150元/户,县(区)可在不超过2150元/户基础上核定。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用计入新建商品房开发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户单独收取。
别墅及有特殊要求的城市居民用户、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开发商或用户根据实际建设安装工程造价或燃气使用额定流量双方协商确定。
扩展资料:
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实行一次性折旧方式价外补偿。补偿的范围是指城市中压支管阀门与低压支管联接处(不含任何调压设备设施)以下部分,到用户灶前阀之间的一切设备设施,由设计、建设、安装和材料费用等构成。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用户及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用户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网-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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