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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谈话适用范围?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3-06-12 03:47   点击:21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廉洁谈话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央企、村干部,所有财政发工资的都适用

二、党风廉正建设两个责任约谈怎样写?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二、加强对“一把手”权利行使的约束。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建立对“一把手”的工作约谈机制,将信访提醒谈话、廉政专题教育和风险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结合,强化对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三、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各环节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日常廉政谈话执行“两必谈”是指什么?

"三个可以谈"凡是反应的问题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可以谈;反映个人勤政方面的问题可以谈;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可以谈。

四、廉政谈话与提醒谈话区别?

无廉政谈话说法。提醒谈话会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批评和提醒。

五、公司党委巡察谈话谈些什么内容?

主要包括:个人党性原则存在问题查摆,个人廉政作风反馈,被谈话人在其所担任职务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以及巡察中掌握的一些情况及群众反映的重要重大问题进行谈话谈心,要求整改落实责任等等。

六、四必谈指的内容是什么?

四必谈”的内容:

1、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2、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3、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

4、对离任退休的干部必须进行安慰谈话。

廉政谈话“四必谈”制度,是指在检察干警个人生活、工作发生变化的敏感时期,纪检监察组与涉事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的一项制度。“四必谈”具体指干警职级晋升、岗位调动、检察官等级晋升时必谈;受到表彰、处分时必谈;本人或家庭有婚丧嫁娶事宜时必谈;干警本人收到两次以上信访举报时必谈

七、廉政谈话文件依据?

廉政谈话,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豫办[2003]27号及《信阳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暂行办法》(信纪发[2004]25号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主体责任谈话的类型?

一是开展常规谈话。区委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区委常委对分管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内容针对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检查,分析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开展警示谈话。在日常工作、专项检查、信访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警示谈话,查找问题原因、追寻问题根源、分析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夯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腐败发生。

三是开展诫勉谈话。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和执行上级政策及区委决策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对有轻微违纪但尚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开展诫勉谈话,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加强整改。

四是开展任前谈话。针对全区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新入职公职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要求拟任职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党纪法规,要求新入职公职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自觉接受监督。

九、廉政家访家属说什么?

1) 淡名利守廉洁,体验静好岁月。

2)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3) 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

4) 廉德之大,在于服人。人之失廉,即体之失魂。廉之不存,则绩之不在。

5) 徇私枉法,伤天害理,人所不齿,法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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