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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来图书馆演讲稿?

191 2024-03-15 19:32 admin   手机版

一、为什么要来图书馆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演讲的题目就是为什么要来图书馆?

我觉得每一个同学对于图书馆都不是特别的陌生,都是熟悉的,因为你们都是热爱学习的学生,我从发奋识别天下字,立志读尽天下书这句名言当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但是要看好书,必须要有个好的环境,在我们的图书馆当中,就适合阅读,在看书的时候有温暖的阳光照耀在我们的身上,要是到了晚上还有明亮的灯光,为我们而照亮,通过阅读书籍,我们才知道,书籍就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图书馆里面就是储存这些营养品的宝库,今后我们还要不断地在这个宝库里面去获得更多的营养,让我们的学习能力更加的增强,这就是我们来到图书馆的原因!

二、赞美图书馆的演讲稿?

我们图书馆,种类齐全,管理人员耐心,细质,是学习的好地方。

三、图书馆管理公约?

是指图书馆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保障读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一般来说,图书馆管理公约包括以下内容:

1. 读者证规定:明确读者证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借阅规定:详细说明读者借阅图书的条件、数量、期限、续借和超期罚款等规定。

3. 阅览室规定:规定阅览室的使用时间、座位管理、饮食禁忌、安静要求等规定。

4. 图书馆服务规定:包括咨询服务、参考咨询、文献传递、检索服务等。

5. 图书馆行为规范:规定读者在图书馆内的行为规范,如保持安静、不随意移动书籍、不在馆内吸烟等。

6. 图书管理规定:规定书籍分类、标识、编目等方面的规定。

7. 图书馆安全规定:规定防火、防盗、防灾等方面的规定。

8. 图书馆网络服务规定:规定网络服务的使用方式、时间、内容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图书馆管理公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高读者的文化素质,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如何管理图书馆?

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交纳押金后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列出清单,经采编室负责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3、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五、图书馆预约管理职责?

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记录清楚,及时登记,保证图书借阅正常。

六、智慧图书馆管理特征?

一:知识共享性

智慧图书馆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外部特征,可以方便地将读者、管理者等联系起来,将所有信息串联起来,实现读者、管理者、前后台之间的相互智能连接,实现知识共享。

二:简捷的服务

与传统纸质图书馆相比,智慧图书馆具有简捷方便的特点。随着智能技术在图书馆中的应用,图书馆的智能化、数字化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了管理效率,为读者在借阅过程中节省更多时间,为馆员提供更高效的管理,让馆员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使用便利性

智慧图书馆强调人与书的和谐利用,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公益惠民的理念之下,让每一位读者都能在同一空间得到阅读和学习的解决方案,享受到智慧图书馆带来的便利性和方便性。智慧图书馆的建立和发展,给读者和图书馆员的学习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七、图书馆押金如何管理?

统一放到财务室管理,记录在案,以便以后退回

八、图书馆管理条例?

图书馆规章制度是由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或图书馆事业管理机构制订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布的图书馆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图书馆各项规则、章程、制度、标准、程序、办法等的总称。

九、图书馆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七条 国家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图书馆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和使用文献信息。

  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文物、档案或者国家秘密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档案管理或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对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设 立

  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加强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

  第十五条 设立公共图书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章程;

  (二)固定的馆址;

  (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馆舍面积、阅览座席、文献信息和设施设备;

  (四)与其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五)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六)安全保障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章程应当包括名称、馆址、办馆宗旨、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则、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的处理方案等事项。

  第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名称、馆址、联系方式、馆藏文献信息概况、主要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信息。

  第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 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其他设施。

  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终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其剩余财产。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图书馆,主要承担国家文献信息战略保存、国家书目和联合目录编制、为国家立法和决策服务、组织全国古籍保护、开展图书馆发展研究和国际交流、为其他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等职能。国家图书馆同时具有本法规定的公共图书馆的功能。

第三章 运 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广泛收集文献信息;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

  文献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采购、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合法方式收集文献信息。

  第二十六条 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和所在地省级公共图书馆交存正式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规范对馆藏文献信息进行整理,建立馆藏文献信息目录,并依法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存馆藏文献信息,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应当遵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有关处置文献信息的规定。

  公共图书馆应当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九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场地不得用于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联合采购、联合编目、联合服务,实现文献信息的共建共享,促进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三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档案、文物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四章 服 务

  第三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第三十四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十五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文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

  第三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

  第三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公共图书馆不得从事或者允许其他组织、个人在馆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除遇不可抗力外,应当提前公告。

  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第三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第四十条 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十一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内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四条 读者应当遵守公共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图书馆秩序,爱护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合法利用文献信息;借阅文献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归还。

  对破坏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扰乱公共图书馆秩序的,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公共图书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第四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给予扶持。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吸收社会公众参与。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

  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共图书馆从事或者允许其他组织、个人在馆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一)违规处置文献信息;

  (二)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

  (三)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四)将设施设备场地用于与公共图书馆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五)其他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要求的行为。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对应当免费提供的服务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规定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出版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正式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图书馆演讲稿

图书馆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读者和来宾,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庄严而充满知识的图书馆,与大家分享关于图书馆的话题。作为一个图书馆爱好者和业界从业者,我想分享一些对于图书馆的认识和看法,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一、图书馆的作用

图书馆一直以来都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知识的存储宝库,更是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最初的图书馆形式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时期,而如今的现代图书馆则发展成为汇集了各种媒体和资源,满足人们求知欲望和学习需求的地方。

图书馆的作用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它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图书和资料,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无论是纸质图书、电子书籍还是各种热门期刊,图书馆都会尽力满足读者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其次,图书馆也是一个重要的学习空间和知识交流中心。读者可以在这里进行自主学习、参与学术研究,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见解和经验。此外,图书馆还承载着社区的文化活动和公共教育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二、困境与挑战

虽然图书馆在传统和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首先,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媒体的普及,图书馆的地位和存在感受到了冲击。许多读者习惯于在线阅读和网络搜索,而忽视了图书馆的价值和资源。其次,图书馆在资金和人力方面也面临不少压力。政府对于图书馆的投入可能不足,导致图书馆无法拥有丰富的藏书和完善的设施。此外,图书馆还需要积极应对读者需求的多样性和变化性。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让图书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首先,图书馆应该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图书馆和在线资源平台,满足读者在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同时,图书馆也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推广,提高读者对图书馆的认知和参与度。此外,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图书馆的支持力度,增加图书馆的投入和建设。

三、未来发展方向

在我看来,图书馆作为知识和文化的殿堂,应该继续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在未来发展中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首先,图书馆可以进一步拓宽自身的服务范围,不仅提供传统的图书借阅服务,更可以开展公共教育活动、文化艺术展示、科技创新交流等多样化服务。其次,图书馆可以与其他知识机构和社区合作,形成联动和互动,共同推动知识的传播和共享。

为了实现这些发展方向,图书馆还需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创新能力。图书馆管理者应该具备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图书馆也需要注重技术创新和数字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结语

图书馆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未来的发展中,图书馆需要面对各种困境和挑战,但我相信,图书馆一定会不断适应和引领时代发展,继续为人们提供优质的知识和文化服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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