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议会和内阁的关系图
首相 是英国的政治首脑,国家的实际领导,由获得议会席数最多的党派(或者党派联盟)推选的代表当选 一般情况下都是该党的党首 首相拥有行政权,处理国家的日常事务内阁 内阁是辅佐首相处理内政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常分成二三十个部门,其成员由首相选定 负责各自相关的具体工作议会 是立法机关 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拥有实际功能的是 下议院 首相和内阁的一些重大举措 需要有议会的赞成才能通过 ,议会同时负责对政府的监督,立法修改法律等问题
二、英国的议会和内阁谁的权力大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是: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产生内阁,阁员大都由议员兼任 ,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因此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责任政府”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法理念,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政府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就自己的行为向人民负责;政府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问责制实际上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这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质在于:政府接受公民的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公民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行为,通过直接或间接询问及质询等方式,要求其作出具体解释或明确答复。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公民可以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严重失职行为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包括罢免其职务,并且,公民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追究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当行为或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迫使其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三、英国议会与内阁的关系
国会与议会是一个概念,议会也被称为国会,其和内阁的区别有3点:
1、起源不同
议会(又称国会),是从英国封建性质的等级会议演变而来。
西方内阁源于英国由贵族组成的枢密院,原为英王的最高咨询机关。中国的则是起源于明朝时期,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
2、机关性质不同
议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具有立法、决定财政预算、决定王位继承、监督行政管理等方面权力。
四、英国议会和内阁有什么区别
英国国王为英国统一的象征。上议院掌控英国----没有上议院同意英国什么也不能做。下议院和首相处理日常事务-----下议院和首相相互制衡。内阁则相当给首相打工的----看一看内阁阁员都是由首相提名的。
五、英国议会与内阁相互制衡
英国议会是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的立法权,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 一般由贵族组成,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上院和下院的权利是相互制衡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议会是国家权利的中心,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议会大选后,国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首相并授权由他组阁,批准他提出的内阁成员名单。如果非要说那个权力大,议会!但是不是一个层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