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准备上级部门对你们单位进行年底考评的材料吗? 只要是涉及的材料都可以准备。
比如说领导廉政谈话的讲话稿 、单独约谈的谈话提纲和谈话记录、制作相关的谈话制度及制度上墙等(制度网上很多)、进行廉政谈话的相关简报信息等。
退休人员是否应该进行廉政谈话?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后,不需要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人进行廉政谈话。退休人员在办理手续前后,也没有这项规定的程序。退休人员属领导干部的,在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而一般干部,特别是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也没必要进行廉政谈话。
退休人员退休前,如果有违法违纪,退休后是应该进行廉政谈话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一)“主体责任”约谈
了解各村(社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其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二)“三交底”廉政谈话
对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就主体责任履责清单、所在单位问题清单、重要廉政风险清单面对面谈话交底,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三)任前廉政谈话
对新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的镇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就执行党的纪律以及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任职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抓好个人廉洁自律,及新任职务应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问题、风险等进行提醒教育。
(四)信访监督谈话
镇纪委收到信访反映或有不良舆情,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进入案件审查程序;所在单位的纪检信访量短期内骤然上升时,需约请有关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经谈话认为反映失实的,引导谈话对象正确对待群众反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可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认为确实存在轻微违纪违规的,应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认真整改;发现谈话对象可能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调查并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研究处理,有明显违纪线索的,按程序予以办理。
(五)责任制廉政谈话
对分管线上或所在单位的党员干部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效能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案件调查中涉及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处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需要定期提醒教育时,对其本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时明确指出需要注意或纠正的问题;让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以及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有关问题和干部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