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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房的邻里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3-05-10 14:02   点击:78  编辑:admin   手机版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我很赞同楼上 xtlujun朋友的回答。邻里纠纷,和谐为重。如果有可能协商,互谅互让,是最好的结果。

第二: 单从法律的角度,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 可以先撇下纠纷不论,单就住院的事实起诉吗?案由和诉求应该怎么写?

单就住院的事实起诉?案由和诉求应该怎么写?这是最关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就一般侵权责任而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

根据你的描述,个人认为,你们需要举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行为和侵权后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但是,看你描述的事实,并不足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侵权。

2、 邻居家盖房该不该留滴水檐?相邻关系的处理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这个法律应该不会限制的。

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由各省自行制定。你的问题关键的就是看双方的宅基地是不是依法取得,如果是的话,那么,在上面的建筑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不是,那么,应当属于违法建筑。

相邻关系的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7.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99.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100.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10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 我家盖房在先,他家盖房在后,现在他要在地基盖上直接盖房不留滴水檐合理合法吗?

这个问题见我在第一部分的回答。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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